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

  • 发布:2024-05-06 00:24

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

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1. 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 教育法律法规的分类:按照效力层次可以分为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二、教育法律关系

1. 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 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三、教育法律规范

1. 教育法律规范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在教育方面意志的,具有逻辑严密和适用范围广泛等特点的行为规范。

2. 教育法律规范的特点:法定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和普遍性。

3. 教育法律规范的分类:按照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按照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一般规范和特别规范;按照明文形式可以分为成文规范和不成文规范。

四、教育法律责任

1. 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指违反了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权力或职责,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2. 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按照责任性质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按照责任方式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按照归责原则可以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3.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五、教育法律救济

1. 教育法律救济的概念:指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受到侵害时,依法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和救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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