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典法大全

  • 发布:2024-04-26 0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一、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历程如下: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年3月4日,曾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参与两编草案起草和全部三编草案讨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表示,自2016年3月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通过民法总则编纂民法典分编的同时并行审议并通过了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有关法律解释,物的担保从担保法中删除。此后自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又进行了九次审议,仍未能将民法总则草案提请表决。适逢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决定。根据新的立法规划,曾被列入研究论证项目的继承法修正案草案转为人民通过修改民事基本法确立规则项目。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贾东明介绍:“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制定一批条件成熟的法律的决定,提出整合民事单行法律为法典,条件已具备可以实施。”2018年8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8年4月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在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通过后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也出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中。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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